滨州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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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 03- 31 19: 55 来源: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由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滨州市7个县(区)人民政府、3个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政府67个部门、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中央、省属驻滨各单位(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发布。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binzhou.gov.cn)和“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www.bzxxgk.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邮编:256603,电话:0543-3163010,电子邮箱:sfbxxgk@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滨州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以转变职能、全面公开、阳光行政的理念,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国办发〔2015〕22号、鲁政办发〔2015〕25号文件为重点,以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为抓手,围绕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渠道,加强制度建设运用,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市2015年在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2336条,与2014年相比,增加45%,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健全完善平台,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为适应移动互联形势发展,便于公众方便快捷查询政府信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5年,建立了“滨州政务”微信订阅号,同步配套设置了云滨州、云服务及云互动三个栏目,下设滨州市情、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及天气查询、违章查询、常用电话查询、社保、公积金查询等10个子栏目,在同步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提供便民服务。2015年已发布图文信息600余条。开始建立覆盖各县区政府和重要部门政务微信群,完善了包括政务微博大厅在内的政务微平台,开展民生实事和县区长部门一把手网络访谈51场次,网络问政实效进一步提升。新建政务外网数据中心,搭建了以“五张清单”为重点内容的行政权力信息平台,在省内率先开放政府数据164类。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增设了重大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多个信息公开栏目,使栏目设置更加全面合理,既确保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可按照对应栏目应公开全公开,也确保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得到正确引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国务院、省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滨州实际,对滨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将工作细化到县(区)、单位。重点领域信息是公众关心关注、与公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行了问题清单确认制,召开重点领域单位调度会,现场晾晒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发放问题清单,有关部门限期对问题清单逐项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存档,确保了重点领域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公开。2015年累计新增重点领域信息4000余条,首次实现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网站信息发布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考核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制定印发了《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项考核,考核成绩纳入科学发展观市直部门的考核成绩。二是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并邀请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参加,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三是继续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汇总通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四是召开了10个落后单位、12个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结合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落实,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五是继续实行实时动态网上公开排名,将各县区、各单位信息公开成效实时向社会展示,以公开促公开。六是根据省考核指标要求,对中国滨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错链、空链、重复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重点领域单位进行了书面表单督促,共计查摆整改各种问题600余个,对各个单位提供的100多个重点领域信息链接逐项检查核实,发放书面督促整改表单30余份。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重视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滨州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凡是应该公开的,市政府主要领导均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强化社会监督。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顶层设计,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全市10个县区,纳入信息公开管理范围的67个部门、单位基本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真正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分工明确、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标准。2015年,滨州市启动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主要包括《滨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滨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滨州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滨州市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11项相关制度等,重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和标准,新增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社会关心关注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公开进行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得到严格落实,10个县区、32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出台了包含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或办法,公文审签单设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动交流

   2015年,滨州市将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推进,实现了解读范围全覆盖、解读方式多样化、解读流程标准化。17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及时解读,在解读方式上还采取了图解、专家解读、问答等公众更感兴趣和更容易理解的方式,在解读渠道上不仅通过网络,还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解读,在一些重大决策部署上,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与解读工作。积极加强互动交流沟通,开展民生实事和县区长部门一把手网络访谈51场次,市长公开电话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9.04万件,处理人民网市长留言板信息46条,批转各县区、部门办理事项10587件,报市领导批办事项143件,答复群众诉求3.77万件,部门信箱受理、办理和转办公众来信747件,有力强化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2015年,滨州市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重点推进,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全公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000余条。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滨州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对权力清单编制进行专题研究,市、县(区)权力清单编制同步安排部署和推进,滨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于2015年3月24日印发并在中国滨州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公开,五县两区行政权力清单于3月27日在各县区网站上进行了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市、县(区)统一审核、统一系统、统一(同时)公布在全省是首家,得到了省编办的肯定和表扬。《滨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涉及行政权力单位48个,目前共保留市级行政权力事项3597项,其中行政审批325项,行政处罚2218项,行政强制155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确认85项,行政奖励60项,行政监督374项,其他行政权力328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共有权力事项4项。另有审核转报事项147项;同时,根据省有关文件,对省政府取消下放的145项行政权力进行了衔接和对应取消,承接行政权力50项,对应取消行政权力13项。32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配置了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方便了社会和公众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责任清单方面公开了44个部门357项部门职责事项。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全面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2月16日,公开了政府总预算、“三公”总预算及相关表格说明。6月26日公开了政府总决算、“三公”经费总决算及相关表格说明。3月18日,65个市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9月10日,68个市直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县区预决算同步推进,五县两区均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深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部分部门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2、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公开了134个市级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12份财政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结合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梳理100万元以上的所有财政支出项目,选择社会保障、教科文卫、惠农涉企、重点工程等社会关注的非涉密专项资金,按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分别在中国滨州门户网站上于6月份和8月份在全省率先进行了公开,有效提高了我市财政信息的透明度。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外,市直及各县区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均由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省、市政府采购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渠道进行了公开。按照《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滨财采〔2015〕5号)文件要求,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自2015年12月25日起开始执行,采购合同、验收报告也全部按照规定公开2015年已公开政府采购信息7200余条;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扶贫、移民资金信息公开。各县区在年度政府预决算报告中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各县区公开了扶贫、移民资金发放明细等信息;5、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4月6日,统一公开了2015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项目41222万元,2015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4453万元,2015年市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26532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11769万元)。

  三是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2015年,滨州市进行了一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局宿舍院),2015年8月对项目涉及房屋、院落等进行初步评估,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结果。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分别于2015年10月、11月以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和会议的形式两次公开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并在无异议的情况下于2015年11月27日在征收范围内对补偿结果进行了公布,目前该项目申请房屋征收决定的材料已上报,待审核通过后,将对房屋征收决定和公告进行公布。

  四是重点建设项目审核批准信息公开。滨州市重点推动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采取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办结的同时编制项目公开文件,在中国滨州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已公开政府投资项目66个,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全公开。

  五是社会保险和救助信息公开。社会保险涉及公众利益,滨州市将其做为重中之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各项社会保险收支情况、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全部公开,共公开此类信息8条。每月公开当月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和农村五保对象人数,共公开相关信息28条。2015年11月公开了全市特困家庭救助情况。

  六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滨州市共有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绿业有限公司、滨州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国有企业,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企业网址、企业简介、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24条已全部公开。财务指标中明细公开了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相关企业每月的经济运行情况按月进行公开,2015年共公开此类信息21条,其中主要经济运行指标11条(每月1条)。

  七是环境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滨州市共开展常规环保执法检查、应急环保执法检查、信访环保执法检查800余次,对环保执法检查中查处的环保违法案件信息按批次向社会公开,2015年已经公开1-3月、4-6月、7-10月三个批次15件环保违法案件,对排污费征收按季进行公示。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按月进行公开,2015年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81件。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环境信息实行实时动态公开。突发环境事件随时在网站公开,今年在网站公开重度雾霾天气紧急通知3条,有毒气体泄露紧急通知1条。

  八是食品药品抽验检验信息公开。2015年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7条,典型案件信息11条,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15条。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专项信息1条,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18条。

  九是社会组织监管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2015新成立登记26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3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1家社会团体信息全部公开;新成立登记的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2家民非单位;注销登记的1家民非单位的信息全部公开;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单全部公开,2013年度、2014年度年检结论情况、评估结果3A以上社会组织进行公开,这些信息,既通过民政系统专门的社会组织平台进行公开,也在中国滨州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15年,滨州市出台了《关于公布滨州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滨政字〔2015〕105号),建立起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54个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提供中介服务的302家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全部公开。全市共计11家慈善组织,相关信息全部公开。

  十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74条、价格和收费信息58条、土地供应和征收信息211条,市级5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开城市规划方面信息83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36条。其中,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87条;县(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249条。从发布数量看,县(区)政府中,无棣县(13062条)、邹平县(11269条)、博兴县(9258条),分列前三名;

 

  市直部门中,市农业局(409条)、市教育局(387条)、市安监局(355条)、市民政局(293条)、市卫计委(274条)、市住建局(263条)、市国土资源局(258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6条)、市环保局(252条)、市发改委(233条)分列前十名。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市重大政务活动情况。主动公开了2015年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安全生产、农村“三通”、文明城市创建、林水会战情况等信息。

  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市2015年发布滨政发文件12份,滨政办发文件5件,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等内容,如《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滨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滨州市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滨州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滨州市溴素管理办法(试行)》等涉及公众利益权益的文件。县(区)发布规范性文件65份。

  3、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动态发布了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重大项目、全市10大民生工程的落实进展情况。

  4、重要会议情况。跟踪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情况。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财务审计、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招标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国有企业、社会保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和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滨州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建立并形成了便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1、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1到12月份,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2336条,手机微门户发布信息11323条,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重大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等多个信息公开栏目。

  2、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全年共刊发《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公开我市规范性文件,其他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领导讲话、经济运行等重要信息。《滨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以及市领导公务活动160余次。

  3、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遍布全市重点公共服务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发布文字信息24851条,重大活动新闻照片240多张。

  4、政务微博、微信公开发布图文信息5000余条。

  5、新闻发布会。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共21余场,其中滨州市新闻办举办12场。
 

    6、其他。除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我市还通过在线访谈(滨州市市长崔洪刚参加中国滨州政府网在线访谈)

 

  官方微博、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政务公告栏、各单位办事场所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其中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收到38件,各县(区)收到37件。其中网上提交的申请67件,占89%,以信函提交申请的8件,占11%。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5年,全市受理7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申请人,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5件,占6.7%,“同意公开”的55件,占73%,“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4%,“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6.7%,“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7件,占9.3%。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2015年,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不予受理一件,原告撤诉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以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目前10个县区、32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出台了包含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或办法,公文审签单设置了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选项,公文从起草开始就进行保密审核,确定公开属性,并逐级签批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配合保密部门开展了2次全市范围保密检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意识。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滨州市在16个市直事业单位已纳入信息公开范围的基础上,重点推动水、电、暖、燃气相关公共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停电检修等信息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设置高等教育、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等专栏,推动公众关心关注的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继续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平台的作用,对教育、卫生、交通、金融、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事业信息进行公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信息占全部公开信息的比例达到27%。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从目前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特别是结合今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结果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2015年,从公开数量上看,各县区各部门之间,差距都非常明显。公开信息数量最多的无棣县达到13000余条,最少的县区(不含三个开发区)只有1900多条,其中公开公文信息数量最多的邹平县达到1589条,最少的县区(不含三个开发区)只有62条;市政府32个组成部门中除市政府办公室以外,公开信息数量最多的市农业局达到409条,最少的只有11条。个别县区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没有理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部署、不培训、不督促检查,对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不及时部署和贯彻落实,不及时反馈。二是制度建设运用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极个别部门还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有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没以正式文件印发,没在网站公开,没在单位内部有效运行,制度写在了纸上,但没有落到实处。有的县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不彻底,定性为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不说明理由、依据。三是主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个别部门缺少公开指南;部分县区和部门信息发布不及时,有些栏目长期没有更新信息,还有个别县区和部门突击发布信息,个别县区和部门发布大量动态信息,但社会与公众非常关心关注的信息发布数量少、发布不及时;政府信息发布不规范,对规范性文件理解不准确,很多县区和部门在规范性文件目录下发布的并不全是规范性文件;部分县(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考核时突击发布信息;年度报告编制有待细化和完善,部分县区和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缺少统计表等,形式单一。四是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和解读有差距。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渠道不畅通,不规范,没有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专栏,个别县区征求意见链接不能正常打开;多数县区对印发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跟踪解读。五是平台建设管理不力。部分县区网站连接不畅、内容不全,更新不及时,2015年有三个县区网站因此被国务院通报;部分县区和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开通政务微信,部分已经开通政务微博的县区和单位不能及时发布信息;部门信箱和县区长信箱信息不及时受理办理和转办;个别县(区)“一点通”维护不力,多台“一点通”长期运行不正常。部分单位没有设立新闻发言人,没有制定新闻发布制度,没有举办新闻发布会。

  下一步,滨州市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二、二、四”工作思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评估一条主线,完善公开平台和健全管理机制两项重点,实现政务微信服务、工作管理方式二个工作创新,推行上岗培训规范化(在线考试制)、重点工作任务和问题解决规范化(清单制)、工作督导规范化(现场演示制)、工作运转保障规范化(推行各单位信息公开承担任务责任到岗到人制)四项规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十二、附表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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