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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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4:50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由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统计附表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之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要求,将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融合,从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大力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领导重视。2016年以来,市委副书记、市长傅明先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工作分工。市政府秘书长杜昌华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贺雷多次批示、调度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二是机制健全。2015年年底,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正科级内设机构,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级各部门也相继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常设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制度完善。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流程三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同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和主动发布机制、政策解读和社会回应机制、网络舆情监控收集机制、政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真正做到政府信息按时公开、重要政策全面解读、公众疑问积极回应、不实传言及时澄清,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

 

  (二)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突出要点公开,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1.公开内容更丰富。出台《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16〕7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6〕28号),对各级各部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与政务公开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度融合,优化公开目录,丰富重点领域公开内容。2.公开质量有提升。为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角度,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再以单纯宣传为主,而是以群众需求为主进行公开。201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都能够主动按时公开2015年度财政决算和2016年度财政预算,主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主动全面公开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环境污染治理等民生重点信息。3.公开形式更多样。在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多媒体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2016年出版发行《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共计13万余份,全部免费赠阅,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全覆盖。自@济宁政务微信公众订阅号开通以来,共发布政务信息730条、粉丝数量突破3500人次、单条信息点击量高达1379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目前,11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已基本设置“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等栏目,市直部门、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必须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创新“在线访谈”模式。加强与新闻网站合作,充分发挥媒体效应,与东方圣城网联合举办“在线访谈”67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访谈率达100%、单期收视率达2万人次。3.整合服务热线资源。将12345与全市24个短号码资源整合,统一受理群众来话来电。积极推行市长和市直部门一把手接话日制度,共有10位市政府班子成员和42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听了来话,现场受理群众来话321件(次)。4.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政务舆情工作机制、政务舆情转办制度和政务舆情办理情况汇总台账,确保舆情得到有效处置。此外,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务舆情新闻媒体座谈会,主动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各新闻媒体网站的沟通联络,建立起良好互动机制。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建设济宁市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将“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从“政府信息公开”转换为“政务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增设部分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

  (三)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政务公开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涉及的部门多,公开的内容广。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先后建立“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QQ群”“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将涉及政务公开要点的26个牵头部门、14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定期收集由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的典型案例,供群里同志们参考借鉴。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工作评价体系。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实施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已成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力措施。三是加强培训交流。通过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以干代训等方式,面对面探讨交流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857条,同比增长15.74%。其中,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50条,同比增长5.46%;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07条,同比增长18.59 %。  

  1. 管理服务公开。

  一是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编制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严格执行《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2016年先后2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57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44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至247项,并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依法公开了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主动公开了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0551条、行政处罚事项8486条。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市政府开通了济宁市政务服务网,将非涉密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在互联网进行公开,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前,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41个市直部门、单位的24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此外,作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试点,我市率先编制完成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2.政策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市人社局主动公开了《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运用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等支持“双创”、促进就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编制公开了《济宁市民生政策公开目录》,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文体计生、社保就业、支农、住房保障等6个方面共68项民生政策名称、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程序和主管部门科室等详细内容在门户网站、济宁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二是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了经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信息121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主要建设内容、批准时间和批准文号。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市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依法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信息15816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758条、政府采购13957条、国土出让815条、产权交易158条、医疗器械耗材采购128条。

 

 

  四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主动公开了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信息共计182条。市财政局制定公开了《济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五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市国资委公开监管企业工作动态共计70余条,其中市管国有企业信息3条、市管企业财务信息数2条、市管企业业绩考核信息数1条。

  3. 民生领域公开。

  一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市扶贫办把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扶贫系统政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将扶贫工作信息按照扶贫政策、帮扶方案、扶贫措施、扶贫成效等4大类12小类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大力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信息公开。主动公开11个县(市、区)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和月补助水平等社会救助信息68条、社会组织信息54条、慈善组织信息47条。

 

  三是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市人社局依托济宁就业创业网站平台,集中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重点公开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信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全部公开;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征收区域张贴、发放到户、报纸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房屋征收工作动态;依法公开旧城改造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70条、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116条。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在实时发布全市8个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六项主要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和历史数据,每月公布全市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和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每年定期发布1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通报。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月公布济宁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每日实时公布重点河流水质状况。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按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济宁环保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2016年企业自行监测系统发布率为100%,监测项目齐全,完全符合国家文件规定完成率达到85%以上的要求。2016年全市无一例违反《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案例。督导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7份,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65份,受理公示、拟审批(验收)公示和审批公告360余次,公开率达到100%。

  六是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信息28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25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15条,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信息21条,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信息28条;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疫情防控信息270条;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37条。

  4. 权力运行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2016年济宁市10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征集、正式文件、意见采纳全部予以公开。

 

  二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公开。主动公开《全市民生保障体系暨民生实事落实工作线任务进展情况》《2016年市政府为民办好十件实事进展情况》。

 

 

  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公开,连续两年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2016年全国295个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综合评价中,我市位居全国第23位、全省第5位,比去年提升了13个位次。

 

  (二)主动公开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部实现了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642条。

  2.政府公报。2016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公报》共编辑出版12期,刊登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文件、人事任免、大事记等220余篇,其中规范性文件64条。11个县(市、区)政府公报刊发政府信息420条。

 

3. 新闻发布会。全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9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7次。

  4.政务微博、微信。2016年市政府26个市直部门、5个县(市、区)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公众订阅号,全部加入“济宁政务微信圈”。全市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108条,回应社会关切214次,政务微博、微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作用日益增强。

  5.公共查阅场所。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在档案馆、图书馆或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385个,接待查阅人数约12350人次,其中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2个,接待查阅人数约900人次;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383个,接待查阅人数约5220人次。

  6. 服务热线。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话来信169140余件(次),其中,12345市长公开电话165011余件(次)、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4129余件(次),全部来话来信按时办结率达到99.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其中,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单位收到申请103,占受理总量的51.5%,11个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到申请97件,占受理总量的48.5%。在全市收到的申请中,当面申请25件,占受理总量的12.5%;网络申请126件,占受理总量的63%;信函申请49件,占受理总量的24.5%。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与去年相似,涉及最多仍是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方面信息,其次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规范类文件,还有部分是调研需求的政府统计数据。

  (二)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28件,占14%;

  同意公开47件,占23.5%;

  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2%;

  不同意公开17件,占8.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5件,占27.5%;

  申请信息不存在32件,占16%;

  告知做出更改补充12件,占6%;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件,占2.5%。

 

  在不同意公开的的17件答复中,涉及个人隐私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6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济宁市免征市级部门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实施办法》执行,免收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制费、邮寄费以及相关材料成本费,没有收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以信息公开为由提起行政复议申请37件,同比减少51.32%。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1件、被依法纠错14件、其他情形2件,分别占56.76%、37.84%、5.4%。

  全市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19件,同比减少9.52%。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4件、被依法纠错4件、其他情形1件,分别占73.69%、21.05%、5.26%。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市政府把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措施,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强化推进,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6 年,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工作开展程度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思想上还没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下步我们将从提高重视程度、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宣传渠道、规范程序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等几个方面扎实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引向深入。

 

  附件:2016年度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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